PPV23 / PCV13 / PCV20 / PCV21 四支疫苗比較 — 給醫療專業人員
⏰ 政策速報:新制 2026 年 8 月 10 日上路
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全面升級為 PCV20 或 PCV21 二擇一、「1 劑搞定」,取代舊制 PCV13+PPV23 兩劑。 PPV23 不再提供公費接種,疾管署辦理回收作業。
來源:疾管署致醫界通函第 612 號(2026-07-28 發布,查詢日 2026-08-07)
公費疫苗施打後 IPD(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)曾明顯下降,但新冠疫情解封後再度回升。主因是成人疫苗覆蓋率偏低,加上非疫苗血清型上升。
IPD = Invasive Pneumococcal Disease,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:細菌侵入血液、腦脊髓液等原本無菌的部位所造成的感染, 例如菌血症與腦膜炎。一般肺炎不算 IPD(除非併發菌血症)—— 這個區別在後面讀效力數字時很關鍵: CAPiTA 對「疫苗血清型肺炎」的效力是 45.56%,對「疫苗血清型侵襲性疾病」則是 75.00%,兩者不是同一件事。
來源:林冠吟。〈肺炎鏈球菌疫苗與呼吸道融合病毒疫苗〉。內科學誌 2025;36(6):381-386,DOI: 10.6314/JIMT.202512_36(6).04 全文 PDF(查詢日 2026-08-07);病例數為疾管署 法定傳染病統計。
引用注意:疾管署另公布一組數字——65 歲以上長者接種完成率由政策實施前的 31% 提升至 36% (疾管署新聞稿 2026-07-28,查詢日 2026-08-09)。 它與上方的「12%」不是同一個指標:
| 數字 | 年份 | 母體 | 指標定義 |
|---|---|---|---|
| 約 12% | 2024 | 成人公費對象 | 舊制完整接種= PCV13/15 + PPV23 兩劑都打完 |
| 31% → 36% | 2026-01 前 → 2026-07 | 65 歲以上長者 | 接種完成率(新制打 1 劑即計為完成) |
三個數字年份、母體、完成定義全都不同,不可混用。 ⛔ 特別不要寫成「完成率從 12% 提升到 36%」——那是把三個不同定義串成一條不存在的趨勢線。
| 趨勢 | 血清型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下降(PCV13 涵蓋型) | 6B、14、19F、23F、19A | 幼兒常規接種產生群體免疫後明顯下降 |
| 上升成為主流 (非 PCV13 型) | 15A、15C、23A、35B | 2012–2014 年 15A、15B、23A 增加;2018 年起 34、35B 亦增加。韓國、日本觀察到相同現象 |
本報告的核心觀察:PCV21 獨有的 8 個血清型當中,15A、15C、23A、35B 四型正是台灣近年上升的主流型。 這是台灣本土資料,不是套用他國數字。
原始文獻:Chiang CS, et al. Vaccine 2014;32(27):3345-9;Huang H, et al. J Microbiol Immunol Infect 2023;56(2):299-310
資料限制:現有公開資料提供的是血清型趨勢方向,未提供台灣各血清型的精確百分比分佈, 因此本報告不以台灣資料重算涵蓋率百分比。網路流傳「新疫苗涵蓋台灣成人 IPD 逾 80%/84%」的數字 目前僅見於公關稿與媒體報導,未經同儕審查文獻或官方資料證實,本報告不予採用。
PCV20 與 PCV21 不是「21 比 20 多一價」,而是兩套不同的設計哲學。
組成來源:SAVE study, Canada 2018–21。J Antimicrob Chemother 2025;80(5):1377(PMID 40131289) 全文; 經內科學誌 2025;36(6) 圖一交叉比對(查詢日 2026-08-07)
| 分類 | 數量 | 血清型 |
|---|---|---|
| 兩者共有 | 10 | 3, 6A, 7F, 8, 10A, 11A, 12F, 19A, 22F, 33F |
| PCV20 獨有 | 9 | 1, 4, 5, 6B, 9V, 14, 18C, 19F, 23F |
| PCV21 獨有 | 11 | 15A, 15C, 16F, 23A, 23B, 24F, 31, 35B(8 型全新)+ 9N, 17F, 20A |
為什麼 PCV20 獨有型有人寫 9、有人寫 10? PCV20 含 15B、PCV21 含 15C, 兩者是可互相轉換的相關血清型,文獻計數時通常排除此組。原文逐字為: 「PCV20 contains nine serotypes (excluding 15B/C)…that are not contained in PCV21 (V116)」。
設計理念差異:PCV21 刻意捨棄 1、4、5、6B、9V、14、18C、19F、23F 這 9 型 (因幼兒常規接種產生群體免疫,在成人 IPD 已大幅減少),改納入 15A、23A、35B 等成人現行主流型。 因此四支疫苗的「涵蓋率百分比」不在同一基準上,不可直接比大小。
下一節的每一個「優於」「不劣於」,都必須放在這個框架裡理解,否則會被誤讀成臨床保護力的比較。
| 臨床終點試驗 | 免疫橋接 | |
|---|---|---|
| 看什麼 | 誰生病 | 抗體反應 |
| 做法 | 隨機分兩組,一組疫苗一組安慰劑,追蹤數年數發病人數 | 與已證明有效的舊疫苗頭對頭比 OPA 效價,不劣於則推論保護力不會較差 |
| 代表 | PCV13(CAPiTA) | PCV15、PCV20、PCV21 全部走這條路 |
OPA(opsonophagocytic activity,調理吞噬活性)測的是血清能否促使白血球吞噬並殺死肺炎鏈球菌,比單純測 IgG 更接近真實殺菌功能,是成人試驗的首選終點。
1. 事件太稀少——幼兒接種後群體免疫使成人疫苗型肺炎大幅減少,所需樣本數比 84,496 更大。 2. 倫理限制——已有有效疫苗,不能再讓對照組打安慰劑。 3. 時間與成本——每加一個價數就重做一次大型試驗並不可行。
這是 FDA、EMA 都接受的法規既定路徑,不是廠商規避試驗。
| 血清型 | 橋接對象 | 可推論的保護範圍 |
|---|---|---|
| 與 PCV13 共有的 13 型 | PCV13(有 CAPiTA) | IPD + 肺炎 |
| 額外的 7 型 | PPSV23 | 僅 IPD,不含肺炎 |
第二列是關鍵:PPSV23 本身對肺炎的效果證據就不一致,橋接對象證明不了的事,橋接過來也證明不了。 嚴格說,PCV20 對那 7 個額外血清型只有「預防侵襲性疾病」的推論,沒有「預防肺炎」的推論。
成人沒有已驗證的保護相關指標(correlate of protection)。
逐字原文(出自 V116 與 PCV20 的臨床試驗計畫書):
"IgG antibody and OPA titer threshold values that correlate with protection in adults have not been defined."
意思是:沒有人知道 OPA 效價要多高才等於「不會發病」,也沒有公式能把效價差距換算成發病率差距。
臨床類比:這就像用 LDL 降幅核准一支新的降血脂藥,而不是做心血管事件試驗。 LDL 降得多是事實,但降多少 LDL 換到多少心肌梗塞減少,是另一個問題。
可以說
・PCV21 涵蓋 15A、15C、23A、35B 等台灣近年上升的血清型
・PCV21 在 11 個獨有血清型中的 10 個免疫原性優於 PCV20
・PCV20/PCV21 係以免疫橋接核准,未進行臨床終點試驗
不可以說
・「PCV21 保護力較好」
・「PCV21 較能預防肺炎」
・任何形式的「效力 XX%」套用在 PCV20/PCV21 上
・把 OPA 效價倍數講成「保護力提升 X 倍」
只有 PPV23 與 PCV13 有臨床終點證據;PCV15、PCV20、PCV21 全部以免疫橋接核准。
| 疫苗 | 證據類型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PPV23 | 觀察性研究為主 | 對 IPD 有保護;對肺炎的效果證據不一致。多醣體疫苗,誘發不依賴 T 細胞的免疫反應,無法形成長期記憶 B 細胞 |
| PCV13 | 臨床終點 RCT | CAPiTA:荷蘭 84,496 名免疫功能正常之 ≥65 歲成人,雙盲隨機安慰劑對照 |
| PCV15 | 免疫橋接 | 以安全性與免疫原性資料核准 |
| PCV20 | 免疫橋接 | 13 型橋接 PCV13(IPD+肺炎);7 型橋接 PPSV23(僅 IPD) |
| PCV21 | 免疫橋接 | 頭對頭試驗顯示:相較 PCV20,11 個獨有血清型中的 10 個免疫原性優越 |
收案 84,496 人(PCV13 組 n=42,240/安慰劑組 n=42,256),平均追蹤約 4 年。
| 終點 | 疫苗效力 VE | 信賴區間 | P 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疫苗血清型社區型肺炎(主要終點) | 45.56% | 95.2% CI: 21.82–62.49 | 0.0006 |
| 非菌血性/非侵襲性 VT-CAP | 45.00% | 95.2% CI: 14.21–65.31 | 0.0067 |
| 疫苗血清型侵襲性疾病 | 75.00% | 95% CI: 41.43–90.78 | 0.0005 |
來源:PMID 26076136 全文; 原始試驗 Bonten MJM, et al. N Engl J Med 2015;372:1114-25(查詢日 2026-08-07)
兩個必須一起講的但書
1. 信賴區間是 95.2%,不是 95%(前兩個終點,期中分析 alpha 消耗所致),引用時照抄不要改寫。
2. 全因肺炎與全因死亡率是探索性終點,原文逐字:
"Prevention of all-cause CAP and mortality were exploratory endpoints, and the study was neither designed nor powered to asses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ccine and placebo groups for these endpoints."
→ 不可以說「PCV13 可降低肺炎住院或死亡」。它證明的是疫苗血清型肺炎減少 45.56%,不是所有肺炎。
隨機分配 2,663 人(實際接種 2,656 人),主動對照組即為 PCV20。 Cohort 1(≥50 歲)1:1 分配;Cohort 2(18–49 歲)2:1 分配。
| 項目 | 結果 |
|---|---|
| 兩疫苗共有的 10 種血清型 | 第 30 天達非劣效(p<0.0001) |
| V116 獨有的 11 種血清型 | 其中 10 種達優效(p<0.0001) |
| 唯一未達優效者 | 血清型 15C(p=0.41) |
| 18–49 歲 vs 50–64 歲 | 所有血清型免疫反應不劣於(p<0.0001) |
| 不良事件(Cohort 1) | V116 58.2%/PCV20 66.2% |
| 死亡 | 6 例(均在 Cohort 1),均判定與疫苗無關;無疫苗相關嚴重不良事件 |
Platt HL, et al.(STRIDE-3 Study Group). Lancet Infect Dis 2024;24(10):1141-1150. DOI: 10.1016/S1473-3099(24)00344-X PMID 38964361(查詢日 2026-08-07)
15C 這個例外值得注意:新聞稿只寫「11 個中的 10 個優效」,未指名失敗者;原始論文顯示是 15C(p=0.41)。 合理推測(本報告推論,非論文明述):PCV20 含 15B,與 15C 可互相轉換並可能產生交叉反應,使 V116 難以顯示優效。 這對台灣特別相關——15C 正是台灣近年上升的血清型之一。
這也示範了本報告第 03 節的主旨:免疫橋接的結論必須回原始論文讀,摘要與新聞稿會遺漏關鍵細節。
PPV23 與 PCV13 之間沒有頭對頭療效試驗,任何「哪支比較好」的直接比較都是間接推論。
| 類別 | 條件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長者 | 65 歲(含)以上 | — |
| 原住民 | 55–64 歲 | — |
| IPD 高風險 | 19–64 歲,符合下列 5 項之一 | 需備診斷書等佐證,或由醫師依健保就醫資料、病歷評估 |
| 層 | 適應症 | 19–64 歲 | 65 歲以上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層 公費高風險 |
脾臟功能缺損、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、人工耳植入、腦脊髓液滲漏、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、器官移植者 | 公費 | 公費 |
| 第二層 臨床高風險 但非公費 |
糖尿病、慢性心臟病、慢性肺病/COPD、氣喘、慢性肝病與肝硬化、慢性腎病與腎病症候群、酒精使用障礙、吸菸者 | 自費 | 公費 |
| 無上述適應症 | — | 自費 | 公費 |
臨床關鍵句:第二層族群的分界是年齡而非疾病——62 歲糖尿病患者自費,66 歲同一個人公費。
文獻支持主動評估自費接種:具 2 個以上共病症者,其肺炎風險與高風險患者相當或甚至更高。 (Pelton SI, et al. BMC Infect Dis 2015;15:470)
新制之下建議疫苗與序貫與否對所有適應症都相同——PCV20 或 PCV21 擇一、接種 1 劑、不需序貫。 逐類的差別只在公費資格,且 65 歲以上一律因年齡取得公費。
| 適應症 | 建議疫苗 | 是否需序貫 | 19–64 歲 | ≥65 歲 | 依據與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層|公告列名之 IPD 高風險(19–64 歲即具公費資格) | |||||
| 無脾症或脾臟功能缺損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公費 | 公費 | 公告第 1 項 |
| 鐮刀型貧血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依認定 | 公費 | 因造成功能性無脾,臨床上歸入「脾臟功能缺損」;公告未逐字列名,實際公費資格以合約院所依公告認定為準 |
| 免疫功能不全(先天或後天,含 HIV 感染、原發性/繼發性免疫缺陷)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公費 | 公費 | 公告第 2 項 |
| 人工電子耳植入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公費 | 公費 | 公告第 3 項 |
| 腦脊髓液滲漏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公費 | 公費 | 公告第 4 項 |
| 惡性腫瘤(血液惡性疾病、實體癌)或器官移植,且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公費 | 公費 | 公告第 5 項。「一年內」是硬條件;超過一年未接受上述治療者不符第 5 項 |
| 第二層|臨床高風險但未列入公費(65 歲前需自費) | |||||
| 糖尿病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| 慢性心臟病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| 慢性肺病/COPD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| 氣喘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| 慢性肝病與肝硬化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| 慢性腎病與腎病症候群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。但65 歲以上洗腎患者若曾接種 PCV13/15,銜接間隔可縮短為 8 週 |
| 酒精使用障礙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| 吸菸者 | PCV20 或 PCV21,1 劑 | 不需序貫 | 自費 | 公費 | 非公告 5 項之列 |
公費資格依據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《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須知(自 115 年 8 月 10 日起適用)》參、實施對象; 致醫界通函第 612 號(查詢日 2026-08-08)。 第二層的臨床風險依據:Pelton SI, et al. BMC Infect Dis 2015;15:470。 本表僅整理公費資格條件,不含自費價格;個別病人的資格認定以合約院所為準,本表不取代臨床判斷。
| 項目 | 台灣公費(2026-08-10 起) | 美國 ACIP |
|---|---|---|
| 起始年齡 | 65 歲(55–64 歲原住民另計) | 50 歲 |
| 高風險定義 | 窄:僅上述 5 項 | 寬:另含糖尿病、慢性心/肺/肝/腎病、吸菸、酒精使用障礙等 |
| PPV23 | 不再提供公費接種(辦理回收) | 仍為方案二的一部分(PCV15 後續接種) |
| 50–64 歲一般成人 | 不符公費(需自費) | 建議接種 |
台灣:疾管署致醫界通函第 612 號;美國:ACIP(MMWR Recomm Rep 2023;72(3):1-39;2024 年擴大至 ≥50 歲,PMID 39773952),經內科學誌 2025;36(6) 表一整理(查詢日 2026-08-07)
輸入病人條件,直接得到「該不該打 → 打哪支 → 公費或自費」。本決策器與下一節流程圖共用同一份規則表。
本流程圖由規則表自動產生,與上方決策器保證一致。
依據:疾管署致醫界通函第 612 號銜接接種原則(查詢日 2026-08-07)
本節非疾管署公告內容。通函第 612 號未規範合併施打,以下依國際指引與各疫苗研究整理。
肺炎鏈球菌疫苗全部都是不活化疫苗,與任何疫苗都可同日於不同部位接種,不需要任何間隔。
| 組別 | 疫苗 | 與肺鏈同日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不活化 /重組 | 流感疫苗 | 可 | 最常見組合 |
| COVID-19 疫苗 | 可 | 可與幾乎所有疫苗同時接種 | |
| RSV 疫苗 | 可 | 併打時 RSV 與流感抗體效價略低,臨床意義未定,不構成禁忌 | |
| Tdap(百日咳) | 可 | 與 RZV 併用研究無免疫干擾 | |
| A 型肝炎疫苗 | 可 | 不同部位、不同針筒 | |
| B 型肝炎疫苗 | 可 | 不同部位、不同針筒 | |
| 帶狀疱疹 Shingrix(RZV) | 可 | 重組佐劑型,不是活性疫苗。與流感、PPSV23、Tdap、PCV13 併用研究無免疫干擾。 台灣已無活性減毒型帶狀疱疹疫苗(Zostavax 於 2025-10-07 自請註銷),現行僅此一種 | |
| 活性 減毒 | MMR | 可 | 免疫功能不全者禁用 |
| 水痘疫苗 | 可 | 免疫功能不全者禁用 |
最容易寫錯的一條
「間隔 ≥28 天」規則規範的是兩種活性減毒注射/鼻噴型疫苗彼此之間(例如 MMR 與水痘), 不是規範肺炎鏈球菌疫苗與活性疫苗之間。肺鏈是不活化疫苗,與 MMR/水痘同日或任何間隔皆可。
操作細節:若兩劑活性疫苗間隔未滿 28 天,第二劑視為無效,須在無效劑之後再隔 ≥28 天重打。
CDC Yellow Book 2026(出版日 2025-04-23)逐字:"injectable or nasally administered live vaccines should be administered at intervals of ≥28 days." 全文
來源位階原則:本報告的政策陳述一律以台灣官方公告為準(疾管署、衛福部、健保署)。 國際指引與期刊僅供臨床參考,凡引用者一律標明「非疾管署公告內容」。
| 位階 | 來源 | 本報告的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1 | 台灣官方公告 疾管署致醫界通函、衛福部新聞稿、官方接種須知 |
公費資格、間隔規定、適應症認定——只引這一層 |
| 2 | 台灣學會共識與本土期刊 內科學誌等 |
臨床判斷與本土流行病學,非政策依據 |
| 3 | 國際指引與期刊 美國 ACIP、CDC Yellow Book、Lancet、NEJM |
臨床證據;引用時必須標明非疾管署公告內容 |
| 4 | 藥廠新聞稿、媒體、衛教網站 | 不得作為政策或效力陳述的依據 |
官方文件互有出入時,以給醫事人員的正式函文為準並標示差異。 本主題主管機關為疾管署;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屬公務預算,非健保給付項目。
所有數字均可回溯至下列來源,查證日一律為 2026-08-07。